7月27日市邮政局对我18日投诉国际邮件不给投送到就近邮局领取一事的答复是:根据有关规定,国际小包直接投送到户,国际普通包裹到指定邮局领取。注:这个“指定”邮局对家住南昌路将近七十岁的我来说要多跑三公里左右。为此,我有如下看法: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经营者收取了消费者的服务费用就应提供相应的服务。大小邮件的邮费都是按你们规定缴纳的,邮费里面都含有相同的各种服务费用,你们却人为的把它的投送地址分割开来,让老百姓多跑路,是何道理?2.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取消和修改了很多不合理的条条框框,就洛阳市来说不仅市政府有行政服务中心,区、街道办事处、甚至小区都设立了服务中心。执法单位公安局先后在各区也新设立了出入境接待大厅,这些都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赞扬,你们邮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有从中受益者。可是你们邮政部门作为一个服务单位又是怎么对待群众的呢?3.中国现在已步入老年化社会,很多老人孩子都不在身边,你们一个指定就要让他们在严寒高温中跑上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你们于心何忍?真是霸气十足啊。我们并不奢求邮件送到家,只求到就近的邮局领取,我们也不求在家门口新设立投放点,只求在原有就近的邮政投放就行。我们不希望你们找各种理由来搪塞我们,我们只要求你们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
回复部门:中国邮政 2016-08-16 16:02:01
我们接到该问题后,特意派员工到家进行协调解决。并再次对我们的服务给老人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经过沟通,目前,此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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