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接了小区的商店,人家卖了13年了,我们现在办理烟草证,不予受理!理由是必须经过隔壁的同意,签字同意让我卖烟,烟草局根据隔壁卖家的签字才给予办理!现在跟隔壁商量了,隔壁卖家根本不同意,我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办?至于当地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我也更不明白了,现在大街上的商户一家挨一家,都得经过隔壁的同意吗?我们小老百姓,按照流程来办事,为何都这么难!
回复部门:烟草局 2016-07-18 11:40:32
尊敬的网友,您 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洛阳烟草的关注!!!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认真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调查,首先您接手他人转让的商店,因实际经营者(经营主体)已发生改变,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次,经过实地调查,我们了解的真实情况是,对于您办理许可证的申请不予批准的理由:一是7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您接手的商店进行实地核查时,当时您商店的门头名称与申请材料上的不符;二是在7月7日实地核查时,该商店原有的许可证还未注销,7月14日才注销。鉴于以上两点原因,我局执法人员才对您提出的办证申请不予批准,并不是由于不符合合理布局规定才不予批准。现经7月19日实地调查后,我们发现您的商店门头已经变更,且该商店原有许可证已于7月14日注销,所以您现在已符合核发要求,可以重新提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我们将尽快给您办理。望您理解,也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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