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晚上22点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下峪乡阴子沟,善良而好心的当地村民因救正在矿井内施工的工人中毒身亡。明明是矿区安全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致人身亡,反被认定为偷盗的罪名达到隐瞒安全事故的目的,法理何在?家属悲痛欲绝得到的确是这样的结论。发恩德矿区矿洞发生中毒事件导致三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家属今日中午给洛阳市安监局举报电话,至今无人问津,家属去现场拍照取证遭到政府和矿区保卫科人员抢夺手机。手机被政府没收,敢问此事件为什么不公开?矿洞中不明化学药物会不会造成污染,阴子沟和故县水库相隔,矿洞深度将近两百米。不明化学药物会不会渗透到水库这个不得而知,洛阳引水工程会不会造成水库污染而造成洛阳老百姓吃水安全?环保局 、安监局为什么没到现场调查?只有当地政府派出所和发恩德公司人员出面匆匆把尸体拉走,然后封闭矿洞?请问政府人员为什么刻意隐瞒事实?发恩德究竟多大背景能让政府颠倒黑白!随意漠视矿工及老百姓的生命!请求上级管理部门介入调查!
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16-06-23 15:33:44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经与洛宁县有关部门核实,2016年6月17日凌晨1时左右,洛宁县下峪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接报后,下峪派出所公安干警对举报的情况进行了核实,3时左右,下峪派出所向县公安局作了汇报,4时左右,县公安局公安干警到达事故现场,对案件进行了调查:2016年6月16日晚,王志庆、张元品等四人非法进入蒿坪沟矿区已废弃多年、封闭坑口,进行盗采矿石。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王志庆、张元品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尸检证明),翟正温(合伙人)在进入施救过程中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此案件公安机关已定性为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件全力侦查之中。
感谢你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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