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林路与唐宫西路向南200米停车时,停车牌上显示8点到23点为停车时间,我当晚停车时,收我3元,第二天早8.10分又收费3元,正常吗?我索要发票,人家说没有。洛发改收费 2007 52号文件的解释也不符合。请帮我解决下疑问!感谢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5-29 16:47:05
网友您好!
停车收费标准核定及超标准收费行为的查处,归发改委物价部门。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擅自提高停车场看管服务收费标准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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