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廛河区旭升村,由于现在家家都有骑车了,村里路窄,晚上汽车没地方停放,家就在九都路附近,车子只能停放到人行道上,可是经常被交警同志开单子,由于九都路人行道很宽阔,行人也少,我们停车子也是里开盲道的,可是还是经常被交警同志开单子,我希望党和有关部门可以考虑一下人民的需求,在不影响行人走路的前提下可以给我们周边的群众提供一点停车难的问题,合适的人行道上提供些公共停车位,有了正当的车位我们也不必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希望看到的领导可以帮帮人民,人民等待着你们的消息,谢谢了。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5-29 16:44:47
网友您好
根据2013年《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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