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城大道陇海铁路桥东(100米),龙海铁路南(10米)紧邻物资学校家属院(10米)几家化工仓库,常年加工硫酸等化工品散发气体四处蔓延,严重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1000米)。(一)居民区;(三)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6-05-18 10:17:45
关于群众投诉王城大道陇海铁路桥附近化工加工仓库化工品问题的调查报告
我局接到百姓呼声群众投诉王城大道陇海铁路桥附近化工加工仓库化工品的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西工环保分局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目前该地段有两家销售硫酸,盐酸,硝酸的店铺存在,存有数量较大的酸类情况,无生产加工环节,现西工环保分局已要求其进一步做好酸雾的防扩散及防渗漏工作,并责令其立即补办环评手续,上述工作正在进行。
已电话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理解.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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