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领养一个孤儿院的孤儿,请问都需要达到或者具备那些条件?要到什么部门走那些手续?
本人现已婚,育有一子,想生一女,但老婆不愿再生。顾由此想法。老婆也同意。望有关部门予以回复。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6-04-29 09:24:38
“My2vip”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传染病和精神病);
(三)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
符合以上收养条件,洛阳市儿童福利院(电话:0379-63591893)、洛宁县儿童福利院(电话:0379-66296623)、
伊川县儿童福利院(电话:0379-69358699)寻找你所要收养孤儿,之后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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