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家的宅基地的宅基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已经去世了)之前我爷爷签了个协议,把老家的宅基地一分为二,分给了我爸爸和我叔叔。现在我爸爸说是要把他的那一半给我,我想把宅基地分成两份,和我叔叔分下户。请问,我爸爸把他一半给我需不需要你们这里出个手续什么的?第二个就是我想和叔叔分户,去找谁?哪个部门?谢谢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6-04-01 09:03:38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宅基地上房产分割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详情请向当地国土资源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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