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医院住院部门口东西两侧的人行道比较宽敞,地上没画停车线,没有停车办竖的任何收费标准牌子。近期确有一男的自写停车收费牌,自称没有收费凭据和发票。
乱收费的事情也许民不告官不究,文明城市的形象靠谁维护,道德公约怎样体现,公民的公共利益谁来维护??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3-30 13:28:35
非机动车现未纳入我办管理范围,价格问题建议转至发改委物价部门,乱收费问题请向公安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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