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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域住户日渐增多,小区停车位紧张,住户无奈将车辆按序停靠于沿线两侧,但该路段设置为全线禁停,以往辖区交警体恤民情,每月清理贴罚单一次,近期活动频繁,车主叫苦不迭,恳请有关部门考虑增设停车位。
停车位 住户 水木 按序 洛宜路 禁停 体恤 罚单 恳请 民情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3-14 10:49:05
根据2013年《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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