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布洛三期停车场收费不合理 物业私自把楼下广场改造成停车场 私自定价 只要车辆进去哪怕一分钟就收费三元 试问洛阳这么多停车场恐怕没有一个是这样收费的吧 都是半小时之内免费 超过半小时三元一次 然而这个停车场只要进去就三块钱 不论时间 哪有公道可言 请有关部门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3-09 09:42:30
城市道路两侧及建筑物门前广场都属于公共资源,即使是一些商家的自家用地,也应服从政府统一管理,私圈乱占停车位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市政府139号文件,城市空间私圈乱占违规行为的查处归市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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