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发展中心:领导你好!我2月21号下午去洛阳通河农贸市场买红著,地址在:东花坛立交桥东100米,在通河农贸市场内买了69斤红著,去交费的时候,排队的人很多很多,等到我去交款的时候,我给女收款员建议说:人这么多,能给你们领导反映一下,能把隔壁的收款窗口打开,两个人收的快。女收款员说:别给我说,你自已去找领导吧!女收款员说话态度可野蛮,太瞒横,服务态度太差劲了,服务态度太恶劣了!!!真是少见!!!不知道她是啥文化,是怎么混进这单位的!太不称呼了!
等我交完钱后,女收款员给了我收款单据,我看到收款单上,收款员:叫马亚娟。
干服务行业,象马亚娟这员工,太不称呼了,就她这工作态度,把顾客都吓跑完了。通河农贸市场用的都是啥员工,素质太低。
请市发展中心领导:对收款员:马亚娟做出严肃处理,尽快纠正她的工作服务态度。拿出处理结果。
以上三张收款收据为正据,收据收款员:为马亚娟。
回复部门: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2016-02-22 17:38:12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市农贸市场服务的关心和监督。通河农贸市场不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直属企业,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要对城市区农贸市场的秩序进行督导。我中心会在第一时间将您反映的问题通知通河市场管理方,并继续督促跟踪该单位的落实情况,调查结果及时向您反馈。
诉求反馈 2016年2月25日
尊敬的诉求人:
现将您投诉办理情况反馈如下:我中心对您的诉求高度重视,派中心副主任和市场管理科科长到通河农贸批发市场与市场相关领导进行了接洽,并要求通河管理方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投诉人投诉的事项进行了解和落实,如情况属实,通河管理方要举一反三,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通河反馈处理结果:洛阳通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洛通人[2016]1号 关于对马亚娟同志的处理决定,做出以下处理:1、责令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2、按公司有关规定扣除该同志本月绩效分3分;3、责令停职待岗。希望马亚娟同志,认真吸取教训,反思自身问题。全体员工要引以为戒,接受教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洛阳市农贸市场服务的关心和监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