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介绍:7号和8号楼下是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其他楼下车位均不属人防车位,可出售。是否属实?谢谢。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16-02-17 08:55:43
网友,你好:
所谓的“人防车位”是人防地下室平战结合利用的一种形式。根据《人防法》,人防地下室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战时的使用统一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调配,平时的开发利用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该小区人防地下设施的投资方为该小区开发企业,故该企业拥有该人防地下室的平时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能买卖产权。人防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的区别,您可在现场进行直观的区分。人防防护门关闭后形成的围合区域就是人防工程,而人防防护门以外的区域则是普通地下室。至于人防地下室范围以外的普通地下室的改造或销售行为的合法性,请详细向建委、规划等部门进行咨询。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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