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6-01-13 09:42:26
关于雾霾天气如何应对等问题的答复
进入冬季以来,整个华北地区雾霾频发。就我省情况,由于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过重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加之受秸秆焚烧、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重污染天气进入了多发期、高发期。我市也不能幸免,入冬以来,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天气呈大范围多频次发生。
为尽可能降低污染物浓度,我市组织召开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了相关减排任务,下发了相关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12月1日至20日采取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二级响应措施,工业企业停工停业、建筑工地停止扬尘工序作业、机动车环保限行、增加城市道路降尘等。同时市政府要求加快2015年蓝天工程各项任务进展,并对各县(市、区)的年度任务进行了督查考核,并将打分排序,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通报批评。今年我市已拆除城市区燃煤锅炉43台270蒸吨(其中省定任务为32台、178蒸吨);淘汰黄标车13981辆(其中省定任务为12000辆);完成76家企业工业废气治理(其中省定任务为14家);完成了省定107座加油站、207辆油罐车和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技术改造。另外,针对建筑工地以及市政道路等施工工地管理不善造成的城市扬尘,由市住建委列入经常性工作全方位督查巡查 ;市农工委牵头负责全市域秸秆禁烧工作等。
1月1日至4日,北方出现了大面积空气重污染过程,4日我市PM2.5浓度为487 μg/m³,当日12时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了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措施。一是扬尘防治强制减排措施。城市区和“五组团”境内有关单位和企业执行以下强制减排措施:除抢险救灾施工作业外,产生扬尘的建筑施工(含新建、拆迁、市政、水利、道路、绿化、电信等施工作业)、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停工停业,散流体原料的混合、筛选和搅拌停工停业,建筑垃圾的转运和清运等作业停工停业;水泥搅拌站、沙场、采石场全部停工停业;产生扬尘的农业作业停工。“五组团”指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伊川县(下同)。二是工业强制减排措施。城市区和“五组团”境内有关单位和企业执行以下强制减排措施:除燃煤机组和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散流体原料装卸、混合、筛选、搅拌工艺停工停业;热处理蘸油工艺和铸造翻砂工艺停工停业;矿产露天采选、装卸、运输作业全部停工停业;其他工业企业实行限产限排,日排放大气污染物减少20%(以上年度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日均排放总量为基数认定)。三是机动车强制减排措施。城市区和“五组团”县城区对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实施区域限行,过境车辆绕行限行区。非绿标车全部停驶。四是社会管理强制减排措施。全市域禁止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城市区和“五组团”县城区禁止室外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道路保洁增加降尘频次;幼儿园、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
市政府将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针对目前天气提醒广大市民做好预防,尽可能减少户外活动等,大家共同努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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