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洛阳一个卖肉夹馍的小商贩。今年三月份我在洛阳交友群里无意中碰到,天津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洛阳易融汇分公司的业务员郭璐。她天天在群里发一些做天矿油的盈利单,经过去他们公司了解说他们公司是国企控股,是中国目前唯一合法的现货电子交易所,有中国新兴际华集团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同持股,两家公司都是正规国有大型央企,绝对值得信赖不要有任何后顾之忧放心操作,而且还有分析师喊单最低月盈利百分之二十五。怀着对政府对国有大型央企的信赖我开了第一个账户129937018379004,主要做天矿油说油的波动大。刚开始是挣一两千几分钟,后来就有挣有亏,再后来直接天天亏。我一个卖肉夹馍的人能有多少钱,我就赶紧停手不做了。开始我以为我运气背,就又用我老婆的身份证开了另一个户129222008379888。结果和上次一样,先让你挣一点接着就是疯狂亏损。
亏了钱也不敢跟老婆说,应为这是我辛辛苦苦两年的纯收入啊。我每天都在懊悔和痛苦中度过,天天晚上都睡不着觉我该怎么办。就在今年十一月份我看到网上很多和我有一样经历的人,而且都是在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被骗的。原来他们公司就是一个血淋淋的屠宰厂,只要你入金做就会让你亏光,国家商务部还没有批准任何一家交易所做现货原油等产品。经过我的了解,我列举他们公司的一些违法证据。
1、涉嫌非法经营。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是天津矿产资源交易所029号会员单位工商经营范围为:矿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批发零售;利用互联网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但其并没国家批文及原油经营资质和商务部批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金、银属国家专控产品)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违反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的实施意见》(国发〔2012〕37号提出,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属于违法经营。
2、涉嫌违规操纵证券市场。
天津矿产资源交易所及其029号会员单位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的财经直播室等平台变向的给客户大势宣传其高收益,涉嫌违规操纵证券市场,以私募为名进行非法集资,而且其没有证监会批文,未对投资者企业或个人进行审核,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五条、第十二~十五、三十八条)等有关规定。
3、涉嫌非法期货活动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采用QQ或者电话等方式集中喊单,使用该公司统一的交易操作和行情分析软件,客户与该公司交易的白银、原油等标的物目的并非收取或交付白银、原油实物,而是通过买入和卖出之间的价格差额实现盈利。该公司完全是通过无实物交割、无实体市场、无物流配套的虚拟资金设局对赌,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玩的是虚拟数字对赌游戏,控制后台操作,骗光投资客户。
该公司采用电子化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不必交割实物的标准化合约交易模式是典型的期货交易方式,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第三、四、六、十三,二十四条等)、中国证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文件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关于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标准。
4、现货交易方式违规。
该公司采用的T+0交易方式,周一至周五全天22小时交易违反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的规定。“持续挂牌交易”是指在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也就是除了国家正规的四大期货交易所外,其他单位进行T+0交易方式是不允许的。T+0,是一种证劵(或期货)交易制度。凡在证劵(或期货)成交当天办理好证劵(或期货)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通俗说,就是当天买入的证劵(或期货)在当天就可以卖出。(百度解释:T+0交易曾在中国证劵市场实行过,因为它的投机性太大,为了保证证劵市场的稳定,现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1”的交易方式。即,当日买进的,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同时,对资金仍然实行“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而上海期货交易所对钢材期货交易实行的是“T+0”的交易方式。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实行T+1清算制度,而期货市场实行T+0.)
5、资金第三方托管涉嫌欺诈。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在宣传推广时强调其与银行开展的是第三方托管业务,而实际上客户开户后出入金办理的却是“银商通”(百度解释:银商通是一种新型微型自助银行服务产品,通过电子渠道,实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交易保证金、货款结算账户与其在市场开立的个人、机构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金融服务)。也就是说,银商通业务银行只负责资金划转,而并非三方托管,所以只要客户入金,不管有没有进行买卖操作,资金就已经直接进入了易融汇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帐户。根据国发【2011】38号中“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的规定、国办发【2012】37号中“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的规定,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依靠的交易平台天津矿产资源交易所的开户行已经违反上述规定,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所做的银行第三方托管也是欺骗宣传。
6、涉嫌广告宣传欺骗。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宣传称分析师喊单准确率85%以上,实际其公司提供的分析师根本没有资格证。
7、涉嫌欺诈顾客钱财。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制作虚假报表捏造事实(各种客户盈利晒单),夸大盈利,然后怂恿鼓动客户必须跟随老师喊单才能赚钱,骗取客户信任后,恶意欺诈客户的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诈骗。
8、涉嫌价格欺诈。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收取的手续费、点差费、过夜费等费用没有经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违反国家《期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涉嫌价格欺诈。
9、涉嫌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诈骗罪。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使用的操作交易软件和行情分析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没有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违反国家《期货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同时他们采用后台控制:他们经常利用软件后台操作使操作交易延时、卡机等手段,使但客户经常面对有利行情无法下单,造成巨额亏损,因为后台控制了每个客户的操作,使客户在大行情来时无法赚到钱,也会使很多客户出现爆仓现象,当客户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强制平仓。他们采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客户软件上操作的只是数字对赌游戏,底牌早就被交易所知道,客户想赚钱,是绝对不可能的,涉嫌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诈骗罪。
10、涉嫌合同诈骗。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在客户开户后根本就没遵守期货投资者必须在模拟100手之后才能实盘操作的法律条文规定,开户后即给我账号让我入金实盘操作。操作前没有风险提示,特别是33倍,50倍杠杆带来的投资风险,根据《合同法》应视为无效合同。
11、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
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目前除了在洛阳的运营总部外,在全国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及代理商,不断扩大企业规模。该行为严重违反国办发【2012】37号文件中“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设立的,应当分包经该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相应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已设立运营的经营性分支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违反上述规定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照工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是一名八零后,没有违法犯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做点小生意。可我的钱都被易融汇【天津】矿产资源有限公司骗光了,而且还打着国有正规大型企业的幌子。我爱我的国家,可是竟然有这麽卑鄙无耻的所谓正规交易所存在,我很痛心很无奈很无助。他们就是打着国有大型央企的名义,利用人民对国家的信任,胡作非为以开面粉厂的名义,却干的是加工毒品的勾当。这是社会的悲哀,人民的公敌,中国的败类。我是一个本分的公民,我恳求政府能出手帮帮我救救我,把我的钱追回,那每一分钱都有我的血于汗
我恳求政府快快出手,救人民脱离苦海,追回每一个被骗人的钱,早日让犯罪分子绳之依法,还人民以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本人电话18037555996
回复部门:金融工作局 2016-01-04 09:44:05
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办会尽快协调工商等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同时,对于举报涉事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也建议您尽快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感谢您的反映,我们将尽快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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