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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2007年8月22日被人开车撞成重伤,八级伤残,经偃师人民法院审判,2010年6月11日做出偃刑初字第31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对方不履行判决,我们申请强制执行位,2010偃法执860,但是至今这么多年过去法院执行未采取任何搓使,至使我们空有判决。这等于在保护犯法者,迫害守法者,如果法院判决不能有效执行,那么就是犯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谁还守法,法律的威严何在,国家的尊严何在?
守法 判决 撞成 判决书 执行 开车 法院 犯法者 偃刑 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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