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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司法部门因何判案?

    我是洛阳孟津县朝阳村的一个农民工,种地为生,靠天吃饭,就因为浇地的问题发生了矛盾,去年8月份的一个晚上下大雨了地里的庄稼正非常缺水,我爸妈匆匆忙忙的去浇地,可是浇了一半隔壁地里的人家把我们的水渠断掉了,一定要先浇他们的地,这个我父母当然不同意,因为水渠是我父母之前辛苦自己挖的,哪里有不劳而获这种做法,因此发生了口角,对方不小心摔倒在地,导致脸上挂花了一个7公分的口子,对方一定要说是我母亲打的,因为当时是晚上也没有其他人在场,我母亲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派出所当时认定是我母亲造成的问题,我母亲一气之下出门打工,后来对方多次来我们家闹事,我侄儿曾差点被烫伤,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推推托托不与理会,去年的11月我母亲在外地被派出所逮捕,一直没有判刑,前几天才判案入狱15个月,罚款一万八千元,我不知道法院是根据什么来判的案,我们都是农民,法律也不懂,也没有认识的人来咨询,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这样办,我只想有个人来帮帮我们家,现在都没有地方能说理了吗?

    游客 2015-11-13 评论1 浏览2354 编号 20151113172316128 [孟津县人民法院]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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