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路遇驾花园小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做出,请求法制办领导公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内容。
回复部门:法制办 2015-11-13 11:44:49
网友“cxljccg”,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武汉南路遇驾花园小区行政复议案件,该案的申请人为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案件已经审理终结,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按照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只能送达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鉴于您咨询这个案件,现告知您行政复议的结果,为维持了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组织拆除决定与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告知书。
感谢您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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