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为1948年参加解放军,参加过多次战斗,从洛阳打到南京,从军十几年,后复员为农,去世5年,母亲86岁,我家条件一般,很多比我条件好的人全家吃低保,我希望政府照顾我们情绪,给我妈一人发低保。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5-11-06 11:52:59
“游 客”网友: 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协调洛龙区民政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该局核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洛龙区民政局调查反馈:低保办理主要核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与身份无关,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子女或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网友的母亲现年虽86岁,但身体还算基本健康,有8个子女,均有赡养能力,不符办理低保条件。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咨询洛龙区民政局:65285601。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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