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洛阳市洛宁县下峪镇庄头村民,我村支书王文周严重毁村民责任田,上报造地项目,大面积开挖公益林:地貌,植被。毁去上百亩已造过四次林的林地,为享受国家项目款每亩几千元。请求你台通过媒体报道让政府得到追究。
第二,贪污侵吞突出,虚报冒领明显。2014年10月份, 王文周到乡林管站领取4.8万造林项目款,王文周没 造 一亩林。以吉青延 承包大户为由, 实际承包面积480亩,上报造假领取项目资金;该项目是镇政府某些人合伙造假骗取国家项目资金。2013年9.6万元是谁领取的呢?吉青延同年在市上报大项目,一块地同年可以上报两次项目吗?上报两次项目,触目惊心。
2014年我们村民联合到县信访局,纪检委检察院林业局等单位投诉,洛宁县检察院推脱一年无有结果,让找县长:“这是林业局与土地局两家问题,由县长解决!”开挖公益林,责任田,造过四次林地一百多亩,很明显,牵涉县乡基层某些人,既不调查,不给书面调查意见,口头说让找县长。2015年10月12日到县信访局推到政法委,政法委说县长没签字。你单位是新农村频道,我们反映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情况,四风问题,正是让基层干部洗脑。村民盼望进村采访,我们村民配合,实话实说,让社会 关注基层腐败真相。
村民代表 郭二红
电话 13700810918 身份证:410328195504066516
村民: 胡海刚 董现民 董岳 郭红武 董满营 董三龙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5-11-02 15:45:52
关于“下峪镇庄头村支书王文周有关问题”的回复如下:
自接到群众反映“代理村支书真大胆,套花国家项目款,毁了百姓责任田”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王文周,男,58岁,2013年任下峪镇庄头村支部书记至今。郭二红,男,62岁,系下峪镇庄头村村委副主任(主持村委工作)。郭二红反映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反映套花国家项目款问题。经查,2011年庄头村委将庄头坪的部分土地流转给洛宁县大成林果专业合作社吉青延栽植造林,上报项目面积为480亩。2013年兑付项目资金200元/亩,共计96000元,由吉青延领取,2014年8月兑付项目资金100元/亩,共计48000元,当时吉青延在外地,由吉青延委托王文周完善国税、地税有关手续,并代为领取资金。吉青延的外甥代利军于2014年10月6日从王文周处将补助资金48000元领走,不存在王文周冒领问题。
(二)反映毁了百姓责任田问题。经查:该项目位于庄头村后岭组,该地于2008年进行了造林,但造林失败,实际地貌为荒山。2014年县国土资源局在此地块安排部署进行荒山造地,郭二红认为存在毁坏林地问题,并向国土资源局和林业局也多次反映过该问题,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森林公安分局多次进行调查,现在正在处理中,庄头村支部书记王文周未参与其中。镇纪委已经对庄头村支部书记王文周进行了初核调查,一旦发现其有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下峪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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