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停车场在本人工作小区门口,本车几乎每天都停在此停车场,
车在收费停车场2次被划伤,一次被撞。停车场看管人员不予赔偿还多次扯皮,至今无人给予答复!今天又被划伤还是给予推诿。
地点:洛阳市老城区老集口腔医院门口西侧的停车场。
发票上是洛阳市全力停车服务管理公司
其中:2014年8月30日 14:30:41 车在停车场左前方叶子板被撞
修理费用550元
2015年6月中旬下雨 车在停车场 左后方被人用类似钥匙等物划伤三道,次日早找停车场队长,队长说开会解决给与答复至今未回话!
2015年8月24日 车在停车场 本人开车发现右后方又出现明显刮痕,当时看管人员姓刘,短发,偏黑,推诿扯皮让找公司,她不负责。
我想问下有关部门,收费的时候那么积极,收完费为什么不做好服务!
根据法律规定,当我把费用交于停车场后,就建立了合同,停车场应当对我的车辆全权负责。
本人强烈要求停车场相关人员给予道歉,并且赔偿。
并且对2015-8-24下午18点停车场西侧刘姓女管理员给予罚!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