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已经缴纳一半房款,至今天2015年7月14日已经快两年时间!开发商一直不与我们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工地处于停工状态!请问:1,交过首付房款后近两年开发商不签订合同是否合法?2,在2013年11月10日缴纳首付房款时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3,缴纳房款的账号是政府经适房监管账号,能否将该账号2013年11月以后有关东方红汇景城的明细向购买者公布?4,该账号由哪个政府部门在监管?是否存在房款挪用现象?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5-07-15 09:15:35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重视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稍后,我们将作出进一步答复。
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