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风庄林场原是集体土地,于几年前承包给个人,由于近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承包者见有利可图便私自偷挖埋于地下的沙子,把原本平整的林地及耕地挖的到处是深坑。村民对这种破坏集体财产而饱自己口袋的明抢行为是极度愤慨,但鉴于偷挖者的嚣张跋扈,村民是有苦难言。村组干部多次找私自挖沙者交涉都无终而返。并多次上镇里及县里反映情况,但 相关部门不是说自己管不了就是说不归他们管。《私挖者曾叫嚣到花20万摆平所有事》我想问下林业公安,土地局,国土资源局,这种破坏集体林地土地的行为你们到底有权利管没?到底有义务管没?政府部门都不想管,不敢管,说让村民自己去拦,你们作为政府部门的威信何在?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何在?
回复部门:嵩县 2015-07-17 09: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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