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欲购买一套二手房,我名下无房,是首套房,交易房屋面积102,房东购房已满两年,不足五年,请问这种情况下契税缴纳比例是多少?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5-05-11 16:36:55
网友:您好!
个人所得税政策: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房东。根据税法规定,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如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2006〕215号)文件规定,暂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契税政策: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因此,新购商品房应该缴纳契税。买方需要缴纳契税。
应缴契税=土地、房屋交易成交价款×契税税率。我省契税税率为4%。个人购买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普通住房的可以享受优惠,具体来说,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减半,即按照2%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容积率在1.0以上;②单价不超过6020元;③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不符合上述优惠政策规定的,契税税率按照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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