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七一南路附近吃饭,把车停在天天鲜饭店和天足神韵之间的地下停车场里。去开车的时候,看车人要15块。我说洛阳明文规定过夜最高收10快。你们凭啥收15?看车人说老板叫我们收的,你少给我说着。掏钱。没办法只好给钱了事。
想问问洛阳市物价局和洛阳市停车办,如此违规。咱们执法部门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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