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5-01-20 15:12:18
网友你好:
一、鹤鸣小区中院北大门问题:
2009年12月杜康鹤鸣小区利用杜康鹤鸣小区中院北门建一门岗,门岗建起后,交给康某法有偿使用。由于影响消防通道,引发居民集体到县政府闹访,康某法又组织人员威胁上访人员,致使矛盾更加尖锐,为平息矛盾商务局前领导研究后下大决心给予拆除,中间拆除过程中坚决排除障碍。此事收到居民的普遍欢迎。也得罪了康某法本人。整个过程与现任领导无关。说“张秋成为了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将其拆除”。实属牵强附会。
二、张某私搭乱建问题:
杜康酒厂2008年8月破产,破产前在小区中院建有九栋职工单元宿舍楼,随着社会发展和县城市场格局变化,原安排居住的临街单元房一楼居民将居住房改为门面房市场经营,院内所有楼房居民都将楼后空闲搭建为简易棚存放杂物,虽属私搭乱建,但系历史遗留问题,且属共性,也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处康某发外也很少人提及此问题。
张某在中院3号楼东门洞西户居住,东对面住户是姜某,西邻壁户主为冯某,同住底层,也将自家楼后的空闲地实施了搭建,并非私搭乱建两个院子。
值得提出的是,我局局长张某成同志和张某无有任何亲戚关系。也不认识张某。康某发并不在该小区居住。并且多次提出这一并不影响自己生活起居的事项,原因在于拆除中院北门时张某是积极参与者。但由于康某发反映的这一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且属于共性,该小区居民对此事反映不大。商务局也没有必要没有力量违背民意去管这一多年积淀的事情。
三、关于废弃机井处理的问题:
原伊川县杜康酒厂为了解决职工生活用水问题,在中院路道中间打了一眼深井,供居民生活用水。以后用上自来水,考虑到深井管理起来麻烦费事当时杜康酒厂领导决定把这口井作为废弃水井简单盖住了。居民多次反映:此井在要道中间,人来人往,汽车把井盖一压坏,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为了安全起见,要求将井盖打上混凝土做封死处理。
2010年5月小区管委会根据居民意见经研究决定在井口上边进行加固,加上钢筋打上混凝土,确保居民安全。当时的楼长是路某,据路某说,井里有水泵,已经十几年了,打捞上来可以顾主干活人的工资。干活人把水泵打捞上来一看,已经十几年不用了,锈的很厉害,根本不值几个钱,只能当废铁卖了。这些都是经过研究才处理的。而且与现任局长没有任何关系。
伊川县商务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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