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5-01-13 17:41:06
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通知孟津县供电公司,孟津县供电公司回复如下:孟津县供电公司对工信局家属院严格依据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总表计费,执行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电价(0.568元/度),不存在加价收费、无票收费和违规停送电行为。您反映额外收取的费用应为物业公司收取,请联系物业公司反映,如您有其它用电问题,欢迎联系孟津县供电公司或到供电营业厅咨询。在此,感谢您对孟津县供电公司的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孟津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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