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财政局 2014-12-31 23:01:30
这位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是这样的:医疗机构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复印件等资料。财政部门依照《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医疗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的申请,予以核准,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发放医疗收费票据。
如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6322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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