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路17号院4号楼的水、电、暖气一直没有改造,一直没有纳入市水务、电力、暖气管理,一直是居委会代管,水电费也比公共的水电费高,居民已经多次要求改造,但水务局、电业局一直以老旧小区改造成本高等理由推脱,暖气公司也以供暖能力饱和推脱,导致该小区居民意见很大!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4-11-21 12:46: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与供电、供水、供暖单位接洽,现将了解情况答复如下:
体育场路17号院原属市第三开发公司家属院。因三开发破产,该院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院内门卫和保洁工作暂由社区代管。关于电网改造。市供电局反馈因我市老旧小区电网改造工作处于停滞阶段,对尚未改造为直供电的用户,目前暂不进行。关于水网改造。2013年社区曾牵头向北控水务集团提出申请,当初预算每户需摊2400元改造费,因部分居民认为改造费太高,搁置至今。我办再协调税务集团争取优惠,完成水网改造工程。关于供暖问题。社区也协调热力公司就该院供暖问题初步预算,但因今年供暖改造计划已满。如居民愿意申请,社区将于明年3月请热力公司做出精确预算,待居民同意率达到90%的比例后,热力公司才可施工。
西工区西工办事处
2014年11月2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