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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家属院在法院后面,与浅井头村在一起,整片区域没有设置停车位,导致众多车辆挤在院内严重影响居民出行便利。同时,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进不到院内。望停车办尽快解决该家属院停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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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4-11-20 16:26:01
根据2013年《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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