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应约去西工区法院向主管国家赔偿的纪检组长询问国家赔偿立案问题,朱组长和审监庭刘庭长互相推诿,我质问朱组长: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我从2014年2月24日至今八个多月了,法院无任何理由不予立案。而朱组长却说:别给我谈法律,请问朱组长,到了法院不谈法律谈什么?谈关系,还是谈钱?难道八个多月不立案是因为没有关系,还是没有钱?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法院纪检组长竟然明目张胆的有法不依,不让谈法律,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依然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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