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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卖车的这样做合理吗?

    事实经过:我于今年五月份买了一辆小轿车,当时谈好的价格是5.24万元,让销售顾问再优惠点,对方说不能再优惠了,可以少开点发票,这样少交点购置税,所以自己就同意了。最终发票的金额是4.79万元。后来听朋友说这样根本不能少交费,所以让销售顾问给我补开发票,销售顾问说财务开不了,最后给我出具了一份他们业务部门的证明。我上国税局网站投诉后,销售顾问给我打电话说有两种方案:一是,给点物质补偿。二是,自己去国税局和车管所把三联发票拿齐后交给他们财务,然后重新开正价的发票。

    我想问一下这第二种方案的程序正确吗?如果不正确,应该怎么办?

    游客 2014-09-18 评论0 浏览7554 编号 20140918215024521 [税务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4-09-23 16:12:44

网友: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如购车发票开具有误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发票出现错误,如果税款无误,可以凭经销商出具证明和新开具的发票到车购税分局更换发票。
    2、如果税款有误(少缴车购税),凭经销商出具证明和新开具的发票到车购税分局补齐税款差额,然后更换发票。
    如您需要进一步咨询,可拨打62696358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车购税分局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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