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有关领导:上月26日我们反映了安置费问题:“问题编号:20140826170049763 ,发表时间:2014-08-26
网友:请老城区政府解决我们的安置费问题
老城区有关领导:我们是香榭里定鼎广场的安置户,按2011年签的征收协议,应先支付安置费。考虑到开发商的困难,我们同意三个月期满后再支付这三个月的安置费。然而,今年5月27日,该付2月27日到5月27日的安置费了,我们数十次向征收办讨要,都没有结果。如今,该付半年的安置费了,实在不得已,才向百姓呼声反映,还请老城区有关领导百忙中过问并解决我们的安置费问题。谢谢了
回复部门: 老城区 2014-8-26 18:21: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转交洛浦办事处调查处理,稍后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洛浦办事处的领导在上月27日即给我打电话了解情况,并说和有关单位沟通。29日我问沟通情况,他们说我们只能催催。刚才又和洛浦办事处联系,他们还是说只能催催开发商。我们是和老城区征收办签的协议,现在该付半年的安置费了,别再难为洛浦办事处了,他们解决不了,请政府的领导帮忙解决此事。谢谢了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4-09-02 09:30: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屋征收中心调查处理。香榭里定鼎广场2号楼于2014年4月开始陆续交付使用。截止目前共计办理12户17套房,剩余15户以开发单位安置房标准与《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交房标准不符、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等理由拒绝办理回迁手续。截止目前应付2号楼、3号楼临时安置费288760.80元,开发公司拨付安置费109529.20元,2号楼回迁房款87486.43元,现临时安置费缺口91745.17元。房屋征收中心已针对此事与增凯房地产开发公司协调,要求该公司在9月15日之前解决此事,目前增凯公司已付2-5月的安置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