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6号晚上20点20左右,乘坐车牌为豫CT7292的出租车从陕北二路景华路口打到车,到青岛路联盟路口暂停车后要求返回陕北二路口,出租车司机拒绝拉我们回去,我们开始就跟他说了下雨实在不好打车,结果态度恶劣,还准备动手,车上就我一女生和我爸一老人,我要投诉他他就先打110说我们要砸车,我们也就在车上等110,等了一会因为还有事只能下车,还收了了我们车费,我爸坚持要等110来,我不想耽误时间就给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罚?如果没有结果我会一直投诉的,性质太恶劣了!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4-08-25 18:31:02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事件该车所属公司已受理,据该公司负责人向我处上报调查了解情况所写,您与当班驾驶员所陈述事件出入较大,且在当时产生纠纷时当班驾驶员已报110出警解决此事件,在等待110出警期间你们自行离开。原本110出警人员现场会对此事件经行登记并解决,可因您们的离开造成事件说法不同,对此事件合理判定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我处工作人员对该车当班驾驶员做了教育批评,并告知当班驾驶员在营运期间与乘客发生分歧时应虚心听取乘客的意见和建议,遇乘客不了解出租客运行业规定的应耐心向乘客解释说明,不应与乘客发生争吵。当班驾驶员也写出了书面保证,在今后的营运期间做好优质文明服务不与乘客发生类似事件。我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时您也未接电话,无法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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