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老百姓耕地 ,商品房等如何赔偿。国家有何标准。孟津县朝阳镇工作组不公开透明,对每家的赔付标准都不相同。让老百姓无法理解。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4-08-13 16:05:41
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朝阳镇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自新G310国道改建工程实施以来,2013年7月份,在孟津县土地、财政及镇村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对线形内涉及周寨等村的地面附属物房屋、树木等进行了清点,并经户主签字确认,2014年元月,在该村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之后,县土地、财政等部门又对上述附属物进行了复查复核。镇、村工作人员逐户发放县政府相关文件,并解读补偿政策,目前,此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如对相关规定有疑问,可致电朝阳镇G310协调办公室,咨询电话:67879910。
朝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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