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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阳路非主管道,根据新交规,应该在路两边划出临时停车位,以免乱停车!
阳路 停车位 划出 停车 主管 应该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4-08-06 11:34:01
根据2013年《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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