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下午,洛阳中级法院立案庭2号窗口“案卷流转”一位女性工作人员上班时长时间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内容大致是接送其孩子上学之事,对前来求她办事的老百姓视而不见,态度很不友好。后来在不到下午5点不见人了,问隔壁的窗口,说她下班走了。法院门口的牌子上明明写着下班时间是18:30。这就是国家单位的作风呀。
回复部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07-28 15:47:50
7月24日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布网友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态度差》一文。立案庭领导接到网评舆情通报后非常重视,立即对文中所述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7月23日下午,立案大庭2号窗口的工作人员3:00上班后一直在自已的岗位上工作,4点钟左右接一外来电话,该同志接此电话时长近2分钟。下午4:50分该同志因感冒头疼向主管庭长请假经批准后离开岗位回家休息。立案庭在查明事实后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同志认识到了错误并诚恳地进行了自我批评,表示以后会认真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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