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4-07-07 08:59:32
您好:尊敬的用户,我局已将您的诉求转给运营商处理,运营商回复如下
经核实:信号暂恢复,联系用户理解。
另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通信运营商的管辖权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各地市工信局不具备管辖权,如果用户对通信运营商回复不满意,请向通信运营商主管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投诉,便于能够更好的解决您的诉求。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河南省举报受理中心:0371-12321。河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371-12300。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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