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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市老城区市政工程处

    尊敬的领导,各位网友,我是老城区青年宫社区北平街7号院的一名住户,北大街至康乐巷路面加宽改造后更名为唐宫东路83号,因为修路后路面抬高,每逢下雨下雪、化雪,积水无法及时排出,造成雨天出行困难,经过多年深思熟虑,我们了想了个办法,在院内挖一阴井,让院内积水并入我们已用多年的下水管网,解决多年未解决的问题

    6月15日下午,我们在改造自己的下水管时,来了一男一女两位同志,态度非常不好,质问我嫂子:“谁叫你们挖下水道的,办手续没有?”我嫂子是个农村妇女,胆小,没见过这种阵势,连忙问在哪儿办手续,那名女同志说:“先交1000元罚款再说,穿白短袖的男同志也说赶快交,一分也不能少,这是最低价。女同志又说,现在不交,一会儿交了也不能动土。通往下水道的出口有三个排水孔,那名女同志说,以前谁挖的,照样罚款,不交不行,打电话叫人查看,不能让他们用下水道,试问领导,让我们院的积水如何排出,原来修路时并未对我院的下水管道进行改造,我在院内听到,就赶紧叫嫂子回家,没有罚款单,没有执法证,不出示任何证件,这样的执法符合规定吗?围观群众纷纷质问:没有罚款单,执法证,这钱交到哪儿去?谁知道你们是那个单位的,肯定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我就对嫂子说先不交,那名男同志就开始破口大骂:“他妈的XXX”我说你身为公务员,开口骂人,肯定是骗子”在场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为了防止发生冲突,几名邻居将我劝回了家,我嫂子怕事情闹大,就赶紧借了1000元交给那名女同志,未出具任何单据及收条

    我们交了罚款1000元,给负责施工的工钱600他承诺完工后会将人行道恢复原样,材料费300元

    试问领导罚款1000元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执法过程符不符合规定,是谁给了他光天化日下如此肆无忌惮谩骂百姓的权力?是谁在破坏如今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希望有关领导给予答复

    本人所陈述全部事实,如有虚假,愿接受法律制裁

    游客 2014-06-17 评论5 浏览7000 编号 20140617113024505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06-20 18:34:53

收到网友反映关于“网民投诉老城区北平街7号院(现唐宫东路83号院)改造雨水管道,遭到两名工作人员罚款1000元,并且没有出示任何单据”的诉求事项后,城市监管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6月19日下午,市政设施监管处根据委领导批示,宁建民书记会同老城区建设局、办事处、城管监察三大队、市政建设集团相关人员现场了解情况:
  经查,因老城区北平街7号院居民潘先生改造污水管道时,开挖唐宫东路人行道。市政集团养护人员发现后,在未开具合法收据的情况下,收取当事人潘先生1000元道路恢复费。据此决定:
  1.立即退还当事人潘先生的1000元,并向其赔礼道歉。
  2.整改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问题。由市政集团公司负责,将该污水接入唐宫东路市政污水管网。
  3.责成市政集团涧东分公司经理在公司业务例会上作检查,扣除分管副经理当月奖金。
  4.要求市政集团公司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市城市监察管理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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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政府部门能够早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群众何苦自行出钱开挖?如果职能部门能够文明执法,何苦引起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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