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4-06-24 16:29:03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涧西区教育局调查,回复如下:
阿普教育没有在区教育局取得办学许可证,属于非法办学机构,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曾多次给其下达《民办教育机构停办通知单》,但因区教育局没有执法权,该机构负责人陈浩态度一直十分恶劣,拒不停办。市教育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正课期间严禁学生外出。
洛阳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