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燃气管道装到我家厨房,长达7米之多,拐了八道弯。就在打橱柜的位置。六建集团置业公司说是燃气公司设计安装的,与他们无关。特别提醒我:燃气管道严禁包裹!那我的厨房岂不是报废了。燃气公司说是经过六建置业同意,并且签了协议。把公用设施装在我家,应该给我协商,可是燃气公司说:只对单位,不对个人。这是什么不平等条约?个人的权利就能随便侵犯吗?是开发商楼房设计的有问题?还是燃气公司偷工减料,损人利己?共产党让你们为人民服务,不是让你们坑害老百姓的。
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4-06-10 09: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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