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四点我使用快的打车,后ct7778的靳师傅接单,路程是从顺驰第一大街二期到泉舜购物广场,路费6.5,但司机却收了十元。因为换新手机的原因,在线支付没有成功,改用现金支付,但我给司机50元,他只找了我40,明显把快的给司机的补贴算到了我的头上,手机的问题我已经向司机表示歉意了。但还是多收钱,难以置信,非常气愤,难道以后在洛阳坐出租车用现金支付还要另给司机加钱?这还没有违反洛阳的出租车规定么,一定要严惩。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4-05-26 17:31:53
网民你好您反映情况,经调查了解情况属实,该车为我市金牡丹公司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该车当班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应处罚。电话向你反馈一直处于无人接听。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