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洛阳市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发表取缔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资格。伊川县人民政府由此发布公告,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2013年根据群众举报,马回营村14组村民胡相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伊川县安监局、平等工业办、派出所等单位联合执法,查处并销毁胡相明烟花爆竹8车,剩余烟花爆竹胡相明私自售出,此案由伊川县安监局给平等派出所发出督办函督办,但该案至今毫无结果,同样尚未处理的情况下,2014年3月27号,马回营村委对原蔬菜大棚进行摸底,排查调整时,又发现胡相明菜棚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引线一包,当时举报平等派出所后,派出所将引线运走。
特向上级领导举报,查明事实,追究胡相明非法生产责任。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4-05-04 15:21:20
网友你好:
2013年8月15日上午,平等乡人民政府接群众举报:平等乡马回营村胡相明家菜棚内非法加工烟花爆竹空筒。接报警后,平等乡人民政府即通知我单位及伊川县安监局联合执法,对胡相明菜棚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菜棚内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迹象,菜棚内有大量烟花爆竹空纸筒,其中2000个震天雷空筒上带有鞭炮引线。为消除隐患,平等乡人民政府当场组织人员对插有引线的空筒进行销毁。
2014年3月27日中午,我单位接马回营村委举报:胡相明家菜棚内发现有烟花爆竹引线。接报后,我单位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除马回营村村委人员外,未发现其他人,该菜棚内无重新生产鞭炮空筒迹象,我单位民警随即将引线提取、销毁。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伊川县公安局
2014年5月4日
2013年8月15日上午,平等乡人民政府接群众举报:平等乡马回营村胡相明家菜棚内非法加工烟花爆竹空筒。接报警后,平等乡人民政府即通知我单位及伊川县安监局联合执法,对胡相明菜棚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菜棚内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迹象,菜棚内有大量烟花爆竹空纸筒,其中2000个震天雷空筒上带有鞭炮引线。为消除隐患,平等乡人民政府当场组织人员对插有引线的空筒进行销毁。
2014年3月27日中午,我单位接马回营村委举报:胡相明家菜棚内发现有烟花爆竹引线。接报后,我单位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除马回营村村委人员外,未发现其他人,该菜棚内无重新生产鞭炮空筒迹象,我单位民警随即将引线提取、销毁。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4日
2013年8月15日上午,平等乡人民政府接群众举报,称平等乡马回营村胡相明一废弃厂非法加工震天雷空筒。当天上午平等乡政府通知我局并组织平等乡派出所、平等乡政府联防队迅速抽调执法人员赶赴胡相明厂内,经查举报属实,现场查获涉案机器设备4台、震天雷空筒(带引火线)2000组(1×25发)、空鞭筒2300盘、震天雷空筒1000捆(1×108根)及大量纸张,以上涉案物品由平等乡政府组织销毁,涉案人员由平等乡派出所依法处理。
2013年12月31日,伊川县安监局向公安局发出督办函(伊安督[2013]53号),请公安局依法从快、从严处理胡相明案件。
2014年3月27日,我局接到平等乡政府通知,称平等乡马回营村(胡相明原厂址)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接到通知后,我局相关人员迅速赶到,到达现场后平等乡政府及平等乡派出所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查处,涉案物品相关证据已由平等乡政府和派出所进行了收集。
2014年5月3日,我局再次联合平等乡政府、平等乡派出所等单位对胡相明原场地进行了查看,现场大棚已倒塌,棚内并未有非法生产迹象。
伊川县安监局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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