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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孟津干部不作为—车祸被撞成植物人

    我是一名可怜的女孩子,家住洛阳市孟津县城,我爸吕占勇,于2013年3月6日,骑摩托车在孟津县城南出口被一卡车右转向撞倒,在孟津县中医院做了左右两侧开颅手术,手术做的比较成功,并且很快恢复了意识,后来因形成脑积水,又转院到洛阳市中心医院,住院一个多月,因无力支付医疗费,又回到县中医院做常规性治疗,一个月后,因拖欠医药费出院。自出车祸后,父亲再也没有完全恢复意识,成了植物人,因没钱修复头盖骨,头部两侧各留下了一个直径十公分左右,深约六公分的深坑,看上去十分恐怖。

    我父母均没有工作,平时,妈妈在家照看年迈多病的奶奶,我还在上学,仅靠爸爸外出打零工维持生计。住院期间,妈妈借遍了所有亲戚,因拖欠医疗费较多,无奈出院,靠借钱在家看护治疗。

    住院期间,肇事司机张晓峰(孟津县城关镇李家窑四组村民),配合极不积极,仅仅拿出8000元医药费,之后,再也联系不上,不管不问。

    在实在无奈的情况下,只好走法律渠道。于2013年9月经孟津县人民法院判决,肇事者张晓峰一次性赔偿我们46万余元(不含交强险赔付金),并交由孟津县执行局进行执行。我们多次找到负责执行此案的杨向锋同志,杨向锋一直在和稀泥,不是把双方叫来简单说说,让他回家凑钱,把我们打发走了事,就是说人不在家,找不到人应付一下。可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啊,哪怕先要回1000块也行啊!至今半年已过,一分钱也没有要出来。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执行局为什么这样不作为?也不知道还设这样的执行局干什么?

    2014年4月3日凌晨,爸爸在饱受了一年多的病痛折磨之后终于离开了我们,享年43岁。自从车祸之后,一句话也没有给我们留下。当天我们全家在极度悲痛之中很理智地把父亲送到了孟津县殡仪馆。

    到殡仪馆之后,工作人员通知家人说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因在家里死亡,我们只好去找社区,社区说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让我们找交警队,到了交警队,交警队说见到尸检鉴定才能出具证明。那就是说需要解刨,工作人员告知,需交一万元钱才予解剖,并且尸检结果要1—2个月才能出来。因给父亲看病,家里到处欠债,妈妈又身无分文,实在凑不来这一万元钱,到现在,人已放在殡仪馆十多天了,还不能火化。奶奶就这一个儿子,人死了还让做这么大的难,气的一病不起,妈妈也是哭干了眼泪在安抚着奶奶,不知道何时爸爸才能入土为安。

    我还是一名很单纯的学生,还不明世事,但是我实在想不通,我爸爸明明是车祸导致的死亡,看不起病时却没人管,对方不积极配合治疗时没人管,判决书下了让执行时没人管,家里年过不去时没人管,我上学需要向亲戚借生活费时也没人管,因为那些是需要付出、需要花钱的;人死了却处处设坎,处处为难家人,因为这里能收钱,有好处。可能是因为我们家里上边没人,家里没有钱的原因吧。可没钱没势的人也不能随意践踏吧!人性何在,天理何在?这难道就是孟津县的走“群众路线”吗?

    男人是一个家庭的支柱,而我的家因为一场车祸彻底垮了。妈妈需要照看奶奶,我还在上学,家里又背负近20万的外债,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近日,妈妈和奶奶商量后决定,爸爸不再火化了,就让他永远住在殡仪馆,我们每年去殡仪馆看他,全家人要一起乞讨上访,找习主席讨公道!

    游客 2014-04-18 评论10 浏览12160 编号 20140418100420217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4-04-21 15:10:24

guest”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该案吕占勇于2013年11月18日向县法院申请执行。县法院受理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晓锋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张晓锋外出躲避执行下落不明。经多方查询,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下一步,县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争取该案早日执结。                               
                                                   孟津县人民法院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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