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国家要求4月5、6、7号放假,而洛阳八中清明节高二才放假1天,高一才放假2天,之后要到校进行补课。而且补课是打着自愿的旗号强制性的,还是收费的(每学期200元补课费)。如果学生不去补课的话,学校会按照旷课对学生进行处理。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请务必进行处理。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4-04-08 15:24:26
网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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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八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清明节放假工作。由于学生学习任务比较重,应学生和家长要求高三年级于4月6、7日,高一高二年级于4月7日开放教室,供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安排教师值班维持纪律和安全。学校未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洛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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