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唐宫路三达新村附近居住,那里有个安燃液化气公司的一个门市,我从05年开始使用安燃液化气,2013年9月28日换气的时候,送气的说现在检验气瓶的涨价了以前的清了,以后的从新算,我就把以前的清了,另又从新交了钢瓶押金和年捡费180元。今年3月份我住的小区要装天然气,我就去退气瓶。可安燃液化气门市负责人说换人了这钱不是他收的他不管。我想问一下他还在经营安燃液化气又不是换了行业,他们人员的流动为什么我要买单。如果新的负责人又换了那后来的又不负责他的经营行为。那么我们老百姓权益谁来维护。
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4-03-17 21:23:43
网友您好:
经与洛阳安燃燃气有限公司联系后,了解到该店不是安燃公司所经营。该店以前的经营者给您开具有收据上盖的是私章,无法确认与洛阳安燃燃气公司有关。
该店现经营者称因自己没有收取您的押金,在转让时以前的经营者也未提及此事,因此无法退回您的押金。
考虑到企业并未有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工商或公安部门投诉。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