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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四十三中初二年级强迫学习购买电子书包

    四十三中初二年级开学初期召开家长会,说是自愿购买电子书包,可最近这两天,年级主任贾宝容召集年级前15名学生家长,要求他们必须购买电子书包,还承诺要将他们分编成重点班,更是对其他没有买的学生进行威胁,说如果不买电子书包,学校将不再给他们发导学案,四十三中的大门敞开着,随时可以出去!!(这是一个当老师的师德么?)

    现在四十三中初二年级的情况是,很多学生不愿意购买电子书包,但很多都是在贾老师的威胁下,极不情愿的买了.然后买了的学生大多数都在家下载一些游戏或者电视剧之类的,带到学校课间的时候看,严重影响到其他同学的学习!

    肯请教育局出面管管这帮人,简直太过份了,把孩子的学习当成实验品:去年上初一时,他们要搞改革,弄什么小组讨论式学习,结果因为方案不力,没有搞成,只好恢复,孩子已经养成的听课习惯给破坏了,很多学习本来不错的孩子,成绩开始下降,还有开学就让大家交一千元钱,说是为了提高孩子的英语弄的什么益尔英语,结果只是天天练习一点单词,孩子丝毫没有提高,想退款,学校说你们得找郑州,他们不管!!现在又要搞什么电子书包,我们家长认为在初二搞这个不合适,网络对孩子的诱惑力太大,太影响孩子学习,如果他们真是分班,那没有买的孩子将无法继续在四十三中学习下去.

    还有,初二尚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为何要来回地拿孩子当试验品,孩子不可能重复初中阶段的学习,我们耽误不起!!我们只想安心学习,不想搞什么试验!请这些技术相当成熟后,再到学校来推广!

    明天四十三中初二年级就要分班,这种严重打击学生自尊心的行为,请有关部门尽快出面解决,谢谢!

    游客 2014-03-13 评论2 浏览6599 编号 20140313201750597 [教育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4-04-01 09:04:48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回复如下:
    为了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我校拟在“校校通”、“班班通”的基础上,实施“人人通”工程,旨在提高课堂效率,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与上海傲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商,达成以下基本意向:
    一、公司为学校免费提供公用设备和教学资源:电子黑板、网络服务平台、教师机、备课资源、教师培训和教研及技术服务;
    二、公司为学生提供信息化教学所需要的电子书包一台(含软件),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使用;
    三、学校决定在初一、初二年级免费试用,学生自愿选择,为保证设备安全,凡使用电子书包的学生应向公司交纳押金3000元;
    四、若试用不合适,则需把电子书包退还给公司,公司则把押金全额退还给学生;继续试用的,在初中毕业时应将电子书包交回,退还全部押金。
    五、在校正常使用期间,电子书包自身系统出现故障,则由公司负责维修,但由于学生人为造成的严重损坏(进水或屏损)或保管不善导致丢失,则应由学生自己负责;
    六、公司为学习进步突出的学生提供奖学金。
    目前,学校初一、初二各有部分同学试用,教师教学继续延用原有模式,兼顾两种情况。电子书包已于3月15日停止供应。公司安排有关人员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学校出台了电子书包管理办法,将严格管理,确保高效使用。
电子书包管理规定
    一、班主任或班委会推举责任心强的同学2人担任电教管理员,一人负责电子黑板的管理,上课前开启,放学时关闭;一人负责充电柜的管理,到校后,打开充电柜核对、发放电子书包,放学时,收缴电子书包,做好记录、充电并锁闭充电柜;
    二、上课期间(周一至周五),电子书包已有上网行为管理监控,禁止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操作,如拷贝单机游戏等,一经发现,立即收交电子书包;
    三、充电位置分配到人,贴上标签,不得擅自调整或占用他人位置;每天上、下午放学时,应将电子书包放入充电柜指定位置充电,管理员应注意核查电子书包数量并做好记录、锁闭柜门;
    四、无特殊情况,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将电子书包带回家;如老师安排有晚上或双休日作业,会通知同学和家长,届时可将电子书包带回家使用,按时完成并提交作业,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学习班长每天应对上课情况、同学出勤情况、课上纪律情况、电子书包使用情况和老师作业评价情况做好记录;
    六、试用期结束后,以期末统考为准,公司对每学期成绩每班前5名同学和进步幅度大的同学予以奖励;
    七、上、下午放学时,班长或值日同学应关、扣好窗户,锁好前、后门,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班长和2位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好钥匙,及时开、关门; 
    八、爱惜室内一切教学设备,含电子书包、电子黑板、电子监控等,损坏照价赔偿;课间,禁止任何同学在室内打闹、推搡,以免把电子书包碰落或摔坏;禁止他班同学进入本班教室;严防失窃现象;室内一切活动均在电子监控之下。


                            洛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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