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网上查询得知洛阳驰龙投资担保公司是通过洛阳市工信局、洛阳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司,且有关治理小组于2010年7月至8月进行过专项治理。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我于2013年3月初把部分钱放入该公司,当时合同上规定按月支付利息,如果借款方不付钱,该公司在约定还款期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支付本金和利息。2013年11月,该公司开始不按照约定的利息支付,单方面把利息下调,2013年12月,全部停息了。期间,我们多次到公司,要求支付本金,该公司多次采用拖延等方式拒不支付。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2014年2月28日,从小道消息听说该公司有拍卖活动,赶紧过去,该公司工作人员要求拿合同同时在一份协议上签字(当时该公司人并没有告知具体内容,只是要求赶快签字)才有资格参与拍卖活动。在拍卖现场,该公司人当场宣布活动如何进行,并在现场说出“如果买受人拍下标的物后,不要,视为违约,如果违约,从合同中扣除违约金500元”。我在没有掌握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匆忙拍了一辆帝豪轿车,现场车的标价是13万元,我以为市场新车是13万,急于把钱拿回来就按15.3万拍下了,当时该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把车的相关手续给我,就给了车钥匙,说手续以后再给。拿到车钥匙回家后才了解到其他情况该车的市场价才7万元。且该车已经开了将近2年,前挡风玻璃坏了,有许多违章。
我认为该拍卖活动应为违法的无效的拍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应为无效的。理由如下:1、拍卖会为该公司委托客户代表组织的拍卖活动,该公司不是拍卖公司,客户代表不具备拍卖师的资格。2、该公司没有发布拍卖公告。3、该公司展示标的物的时间仅仅有3-5小时,并且不让买受人了解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属于故意隐瞒标的物的重大缺陷的行为。我认为受到欺骗,和该公司协商,要求退车,在此过程中,该公司胡总已经承认该公司委托客户代表组织拍卖活动,且承认该客户代表在现场说了违约扣除500元的话(有通话录音),但仍然坚持扣除违约金5万元。现在我认为该公司违法举行拍卖,应为拍卖活动无效,要求返还该公司车辆,取回我被抵押的担保合同。
两会期间,本来我想去北京上访,但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还是先向政府反映问题,希望政府早日给予解决。
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4-03-11 08:45:17
您好:我局高度重视“驰龙公司抵押拍卖”事件,及时与西工区沟通了解情况,并要求其立即进行调查。经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洛阳驰龙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通过追缴债权收回15套房产,同时通过内部调剂处置公司内部车辆23辆。由于该公司资金链紧张,全体理财客户代表提议,经公司法人和全体股东研究同意,采用以物抵债方式,兑付理财客户理财资金。该处理意见提前通过该公司客户群发短信平台和理财客户QQ群通知到所有客户,并定于2014年2月28日上午在该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抵债活动。具体竞价办法是:将抵债资产以市场价为基准,客户自愿报名,自行估价,以最高价格冲抵理财合同本金,竞价者签订竞标承诺书,承诺理性竞价,所得结果不得随意弃标,否则,扣除5万元本金作为违约金。
诉求人兰金晓系驰龙公司理财客户,该客户自称在活动当天委托其他客户代为报名参加驰龙公司的以物抵债活动,以15.3万元获得抵债资产“帝豪”轿车一辆。后其发现该车之前有违章,感觉价格高、车况较差,遂提出退车要求。经驰龙公司负责人胡某及客户代表与该客户协调,现双方已达成退车协议,不再按违约处理。驰龙公司收回该车,仍按照本金清退方案对该客户进行兑付。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