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4-03-03 09:00:4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吉利区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4年2月19日,《洛阳晚报》刊登了关于洛阳小额贷款的有关政策,其中提到被征地的农民需要提供由其乡镇所在地的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该信息刊登后,有群众来吉利区国土资源局要求出具关于失地的证明材料,因吉利区失地农民情况原来属于吉利乡政府民政部门管理,吉利区国土资源局立即与吉利乡政府进行沟通,建议他们本着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原则,尽快协调解决此事。经调查落实,目前吉利乡政府已处理好该问题,群众已开始正常办理有关手续。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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