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22点左右,在纱厂北路立交桥口乘坐豫CT3630到鹏祥小区,司机是男的,副驾驶还座了个女的,说打表计费,到站打表显示8元,加一元应该给9元,但司机非以小年为由,要求给10元,我老公不同意,司机居然又把我们拉回了上车的地方!乱收费还强拉乘客!!这已经不单单是职业素质问题了,个人道德人品也需要考量,是不是下一个座他车的也是这样?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4-01-26 17:28:49
诉求人反映车辆为我市中兰出租公司车辆,我处工作人员向当班驾驶员了解情况,当班驾驶员讲当天晚上没有出车,怀疑诉求人是否记错车号。我处工作人员向网民电话了解具体情况时多次拨打所留电话诉求人均未接听,因无法了解具体事件情况,无法对该诉求案件作出正确评判,故不对当班驾驶员做处理。网民可在看到此回复后,对此事件有异议,请拨打我处值班带电话:63947153进行诉求。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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